关于批准对兴隆咖啡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209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兴隆咖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兴隆咖啡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兴隆咖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兴隆咖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万府函(2005)4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海南省万宁市以兴隆华侨农场为中心及其周边的南桥镇、长丰镇、牛漏镇、三更罗镇、礼纪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中粒种咖啡(coffea canephora Pierre)。 (二)立地条件。 海拔900米以下,湿润、荫蔽的森林河谷地带,咖啡园须建防风林。pH值4.5至6.5之间,土壤的水解氮、速效磷、速效钾、有机质含量分别高于60mg/kg、15mg/kg、80mg/kg、25g/kg;并以水源方便、排水良好的红壤土及黄壤土为佳,其次为沙壤土和冲积土。 (三)栽培技术。 1. 育苗:从生长健壮的母树上选取枝条进行无性繁殖。 2. 定植时间:定植时间为每年的春季或秋季。 3. 栽植密度:每公顷栽植株数密度≥1500株。 4. 施肥:以有机肥为主,配合施用无机肥,每公顷每年施用有机肥不低于10吨。 5. 整形修剪:采用多冠型树型进行整形,保持通风透光。 6. 采收:果实变红后开始分批采收,禁止采青。 7.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加工工艺。 1. 原料加工:晒干→脱皮→筛选→包装→自然存放1年。 2. 产品加工:咖啡原料清理→焙炒→添加配料→焙炒→ 咖啡豆→包装 立即风冷→ 研磨→咖啡粉→包装。 (五)质量特色。 1. 咖啡豆: (1)感官特色:
2. 咖啡粉: (1)感官特色:
(2). 理化指标:水分≤5.0%、灰分≤5.0%、咖啡因≥0.85%。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三、专用标志使用 兴隆咖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兴隆咖啡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