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控股公司股东会财务管理指南(试行)》等三个指南的通知 各持股公司: 为了更好地贯彻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的财务管理职责,以提高各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科控股制订了《控股公司股东会财务管理指南(试行)》、《控股公司董事会财务管理指南(试行)》和《控股公司经营层财务管理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国科控股财务与稽核部,以便修改完善。 1.控股公司股东会财务管理指南(试行) 2.控股公司董事会财务管理指南(试行) 3.控股公司经营层财务管理指南(试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控股公司股东会财务管理指南(试行) 一、审议批准公司重要财务管理制度,包括: 1.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及程序; 2.董事、监事的报酬及高管人员薪酬制度; 3.筹集资金管理权限及程序; 4.股权转让管理权限及程序; 5.对外投资管理权限及程序。 二、审议批准公司财务预决算等,包括: 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年度利润分配或弥补亏损方案等。 三、审议批准重大财务事项,包括: 1.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2.对公司发行股票和债券作出决议; 3.对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作出决议; 4.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5.对公司迁址、异地重建、购建房地产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6.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投资方案。 附件1 控股公司董事会财务管理指南(试行) 一、 财务管理建议权,包括: 1.提出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2.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提出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股票或债券的方案; 4.提出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及程序的方案; 5.提出筹集资金管理权限及程序的方案; 6.提出股权转让管理权限及程序的方案; 7.提出对外投资管理权限及程序的方案; 8.提出董事、监事的报酬方案及高管人员薪酬制度; 9.提出对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方案; 10.提出公司迁址、异地重建、购置房地产等重大事项的方案。 以上方案报股东会讨论批准。 二、审议批准公司重要财务管理制度,包括: 1.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办法; 2.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3.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危机预警制度; 5、员工薪酬制度。 三、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财务事项,包括: 1.审议批准权限范围内的筹集资金项目(不含公司发行股票、债券); 2.审议批准权限范围内的对外投资项目; 3.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担保项目(不含对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担保); 4.决定聘用中介机构(审计和资产评估); 5.实施对公司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 附件2 控股公司经营者财务管理指南(试行) 一、财务管理执行职责,包括: 1.根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筹集资金、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 2.贯彻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和预测,及时提出调整预算的建议; 3.认真组织收入、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果的核算,及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4.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5.配合有关机构做好审计、评估和财务监督; 6.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各项资源的配置实施财务控制。 二、制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 1.有关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2.有关业务招待费、差旅费、通信费、临时出国等管理办法; 3.有关经济合同、应收账款、外汇等管理办法; 4.有关收入、成本费用核算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三、审议批准的重大财务事项 1.审议批准公司员工业绩考核及薪酬的调整; 2.在授权范围内,审议并签署公司有关基建工程项目、安装项目、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以及销售项目等经济合同; 3.在规定的资金审批权限内,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中的各项收支; 4.在授权范围内,审议批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购买与出售; 5.在授权范围内,审议批准对外投资、担保有关项目; 6.在授权范围内,审议批准债权性融资有关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