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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河西区等四个区增加区或乡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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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1992-09-09
【实施日期】 1992-09-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为河西区等四个区增加区或乡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1992年9月9日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在即将进行的区、县和乡、民族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时,为河西区增加1名区人大代表名额,由313名增至314名;为红桥区增加1名区人大代表名额,由297名增至298名;为东丽区增加1名区人大代表名额,由182名增至183名;为汉沽区增加4名乡人大代表名额,由287名增至29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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