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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字体:
【发布部门】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中华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0-26
【实施日期】 2100-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  2005年10月26日在莫斯科举行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例行会议。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艾哈迈托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库洛夫、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弗拉德科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阿基洛夫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副总理苏丹诺夫出席会议。

  印度共和国外交部长辛格、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第一副总统达乌迪、蒙古总理额勒贝格道尔吉、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阿齐兹作为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国代表首次与会。

  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张德广、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卡西莫夫也出席了会议。

  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会见了与会各国代表团团长。

  根据2005年7月5日本组织阿斯塔纳元首会议确定的任务,总理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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