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理事会2007年3月22日关于建立欧洲信息社会安全战略的决议
Council Resolution of 22 March 2007 on a Strategy for a Secure Information Society in Europe.
(2007/C 68/01)
欧盟理事会,
在此通过本决议,并
赞成:
2006年5月31日,欧盟委员会向欧盟理事会、欧洲议会、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以及区域委员会递交的题为《欧洲信息社会安全战略——“对话、合作和授权”》 的文件。
注意到:
2006年11月15日,欧盟委员会向欧盟理事会、欧洲议会、欧洲经济社会委员会和区域委员会递交的《关于反垃圾邮件、间谍软件和恶意软件》的文件。
鉴于:
(1)欧盟理事会2002年1月28日关于在网络和信息安全领域的共同对策和特别行动的决议;OJ C 43, 16.2.2002, p.2.
(2)欧盟理事会2003年2月18日关于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文化的欧洲对策的决议;OJ C 48, 28.2.2003, p.1.
(3)欧盟理事会2004年3月8日或9日关于为直销目的或垃圾邮件的主动通信的决定和欧盟理事会2004年11月9日或10日关于反垃圾邮件的决定;
(4)欧盟理事会2005年3月关于重启里斯本战略的决定及欧盟理事会2006年3月关于要求委员会和成员国大力实施新的i2010战略的决定;
(5)欧盟电子通信监管框架,Directives 2002/58/EC(Directive on privacy and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2002/20/EC(Authorisation Directive), 2002/22/EC(Universal Service Directive)(OJ L 201, 31.7.2002, p.37, OJ L 108, 24.4.2002, p.21 and OJ L 108, 24.4.2002, p.51, respectively).特别是关于通信安全、隐私和机密性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高级别的个人数据和隐私保护,以及公共通信网络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6)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4年3月10日关于建立欧洲网络和信息安全局(ENISA)的第460/2004号条例;OJ L 77, 13.3.2004, p.1.
(7)突尼斯议程(Tunis Agenda)和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产生的突尼斯承诺(Tunis Commitment)强调了在确保隐私保护和表达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