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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对经营旧手机是否适用《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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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公安部  
【发文字号】 公复字[2007]2号
【发布日期】 2007-04-07
【实施日期】 2100-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公安部关于对经营旧手机是否适用《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7]2号

浙江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要求明确<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适用问题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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