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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梧州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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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梧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梧政发[2007]63号
【发布日期】 2007-12-10
【实施日期】 2007-12-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梧州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公布《梧州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请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07)47号)精神及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梧州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18项)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龙母诞              梧州市
2    龟苓膏              梧州市
3    牛娘戏              岑溪市
4    舞狮技艺             藤 县
(注:以上4项已列入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5    抢花炮              岑溪市
6    六堡茶制作技艺          苍梧县
7    木犀舞              苍梧县
8    鲤鱼舞              苍梧县
9    鹿儿剧              苍梧县
10   水上民歌             藤 县
11   木偶戏              藤 县
12   牛歌戏              藤 县
13   蒙山话山歌            蒙山县
14   蒙山瑶歌             蒙山县
15   麒麟白马舞            万秀区
16   火碗舞              蝶山区
17   金鸡舞              蝶山区
18   下俚歌              长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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