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直报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200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后,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请各省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盖章后,一式三份统一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办公室。 二、局各直报单位作为项目主办单位直接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办公室提出项目申报,项目实施中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为举办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三、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邮寄地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 邮 编:100026 联 系 人:刘志旭 周景玉 联系电话:010—65930587 65914969 五、200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将启用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通过网络管理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为做好此项工作,请黑龙江省、河南省、福建省、贵州省、中医药传媒网先行试点开展网上申报工作。请上述四省拟申报2008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及中医药传媒网,登陆www.satcm.gov.cn/继续教育管理系统/项目申报,上传申报材料。同时,将《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纸质版经本省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报送我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办公室。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审核使用说明 一、项目申报方法 项目申报由项目主办单位在网上直接填写、提交。 1.进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http://www.satcm.gov.cn/)首页后,点击右下角的 。 2.进入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后点击 ,进入填写项目申报表的界面。 3.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项目申报表: 4. 完成上述填写后,点击 下一步进入添加专家页面。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多个专家可以点击继续添加。 添加完毕后,点击 完成申报,申报完毕,项目将上传至项目审核层面。 二、项目审核方法 项目审核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直报单位通过专用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操作。 1.进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http://www.satcm.gov.cn/)首页后,点击右下角的 。 2.进入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后点击项目审核,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通过验证后完成登录。 3.登录后,点击 中申报列表可以看到如下图所示的内容: 点击相应项目可以看到相应项目信息: 经审核后,点击通过或者不通过,并输入"通过"或者"不通过"的理由。 点击提交后审核完毕,审核通过的项目将上传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层面。 4.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直报单位通过 相关程序填写、提交申报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后,应按上述审核程序进行项目审核、提交,否则,申报的项目无法上传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层面。 5.项目审核的用户名、密码将单独告知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及各直报单位,请各省及直报单位收到用户名及密码后,及时修改密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