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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报送国家园林城镇候选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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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发文字号】 建城园函(2007)170号
【发布日期】 2007-11-21
【实施日期】 2007-1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请报送国家园林城镇候选镇的通知
建城园函(2007)17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绿化)局:
  为推动城镇园林绿化工作,我部拟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镇工作。请你们认真考察所在地区镇的园林绿化建设情况,推荐1个镇,参加国家园林城镇的评选,推荐的镇须为建制镇,不包括县城所在镇。于2007年12月10日前将候选镇的有关材料报送城建司园林绿化处。联系电话:010-58934023 传真号码:010-58934690
  候选镇的材料主要包括:
  1、文字材料:整体绿化建设、公共绿地建设、城镇风貌和历史古迹保护、市容管理、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2、介绍该镇园林绿化情况的音像材料,长度不超过10分钟。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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