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省份冶金和有色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进行督查的通知 江苏、山东、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工作督查的通知》(安委办(2007)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江苏、山东、河南省冶金和有色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方案详见附件)。请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冶金和有色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回头看"再检查督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精神,巩固隐患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决定对冶金和有色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促检查规模以下的冶金、有色企业以及隐患申报为零和近期发生了较大以上事故地区和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对起重、吊运、冶炼、铸造、煤气等重点环节部位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再检查的情况。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改善作业环境,提高本质安全度;增强事故控制和防范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步下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督查范围及内容 (一)安全监管部门 1.对冶金、有色行业加强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布置落实和执行情况。 2.是否认真吸取了辽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8.19"铝液外溢爆炸重大事故教训,对冶金、有色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检查抓落实情况。 3.对冶金、有色企业的数量、分布、隶属关系、经济形式、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以及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掌握情况。 4.冶金、有色行业监管队伍建设、人员培训及技术支撑体系的建立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二)冶金、有色企业 1.冶金、有色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再检查阶段的工作情况。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无正规设计或设计无资质的情况。 3.冶炼、铸造、煤气车间的控制、操作和值班室以及人员聚集场所的布置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情况。 4.重点环节部位安全设施情况:起重或吊运高温液态金属重罐(包)的设备是否采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起重机,罐(包)、吊耳和吊具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查;金属冶炼炉(高炉、转炉、电炉、精炼炉、加热炉、熔炼炉等)及各类浇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煤气生产、储存、输送等各环节中预防煤气泄漏、中毒、爆炸的关键防护监控设施的配置、运行、检查、维护情况;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措施落实情况;冶炼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等工艺环节的监控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是否满足需要;重点环节(部位)防范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设置是否有效齐备;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水、油、汽等物质的隔离防爆措施落实情况。 5.重点环节(部位)的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防范冶炼炉爆炸喷溅、熔融金属重包倾覆、压力容器爆炸、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点环节(部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预案的内容是否满足应急救援的隔离、疏散、抢险、救援需要,是否有明确的应急组织机构、报告程序、应急联络方式、应急处置方案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对所有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定期进行预案演练情况。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听取被督查地区安全监管部门的冶金、有色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阶段部署和落实情况汇报,督查冶金、有色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再检查进行情况。 三、督查地区及人员组成 组织3个督查组,对冶金、有色企业相对集中的江苏、山东和河南等省进行专项督查。 第一组:江苏 组长:刘成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司长 成员:卓卫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处长 李柏汉 武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安环部副部长 邬开发 中钢集团安环院职安中心检测检验部部长 李泽云 中铝贵州分公司安全环保部经理 陈虎政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 第二组:山东 组长:王启明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副司长 成员:王立忠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调研员 王高峰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处处长 朱可明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安环部副部长 张剑辉 中铝河南分公司安全环保部经理 陈德广 中铝广西分公司电解铝厂铸造车间主任 第三组:河南 组长:郭新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专员 成员:杨永太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调研员 吴启兵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副部长 李全华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安环处副处长 杨泽玉 中铝山东分公司安全环保部经理 姚 峰 连城铝业电解厂技术中心主任 四、时间安排 督查行动拟于11月底至12月上旬进行,时间为一周左右。具体出发时间由各组长与被督查省商定。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省份要高度重视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