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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行2007年第一百二十二期、第一百二十三期中央银行票据的公告(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07年第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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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发文字号】 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07年第83号
【发布日期】 2007-11-14
【实施日期】 2007-1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发行2007年第一百二十二期、第一百二十三期中央银行票据的公告
(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07年第83号)
 
 
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07年11月15日(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07年第一百二十二期、第一百二十三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一百二十二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年,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按年付息,最高发行量10亿元,缴款日为2007年11月16日,起息日为2007年11月16日,付息日为每年11月16日,到期日为2010年11月1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中央银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利率招标。特别提示,第一百二十二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701122),账号:23507122,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第一百二十三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个月(91天),最高发行量20亿元,缴款日为2007年11月16日,起息日为2007年11月16日,到期日为2008年2月15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特别提示,第一百二十三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701123),账号:23507123,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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