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2007年度粮食行业机构从业人员及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11-06
【实施日期】 2007-1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2007年度粮食行业机构从业人员及职工教育培训情况统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2007-2008年度)》,为了进一步做好粮食行业教育培训指导工作,现将新修订的《粮食行业机构与从业人员情况年报表》(附件1)和《粮食系统职工及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附件2)、《粮食系统各级单位举办培训班情况年报表》(附件3)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07年度粮食行业机构、从业人员统计和粮食系统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及范围
  《粮食行业机构与从业人员情况年报表》统计对象为粮食行业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事业单位、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单位。其中,中央企业需统计分省分布情况。
  《粮食系统职工及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和《粮食系统各级单位举办培训班情况年报表》统计对象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经营企业。
  从事多种经营的粮食经营企业仅填报涉及粮食流通的有关情况。
  二、统计时间
  时点资料为200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7年度。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机构、从业人员及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领导,认真总结2006年统计工作的经验,结合本地区(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和任务,组织好报表下发、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在统计过程中,请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见附件4),认真审核报表,既要防止虚报、瞒报、漏报,又要避免重复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上报及时,并注意与其他统计报表有关机构、人员数据衔接。如遇特殊情况,要加以说明。
  四、报送方式
  (一)2007年继续使用国家粮食统计信息系统软件填报数据,确有困难的可使用Excel上报。机构、从业人员及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报表及任务软件可从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www.chinagrain.gov.cn)“下载专栏”下载。
  (二)请各省(区、市)粮食局和中央企业于2008年3月底前将统计汇总表、统计分析报告及数据文件报送国家粮食局人事司。
  报表联系电话:(010)63906192、63906173
  软件技术服务电话:(028)85582971、85582972、84312970(软件注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
  国家粮食局人事司
  邮政编码:100038
  电子邮箱:rsc@chinagrain.gov.cn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