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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怒江州保山市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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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林计批字〔2007〕532号
【发布日期】 2007-10-10
【实施日期】 2007-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云南省怒江州保山市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林计批字〔2007〕532号
 
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上报云南省怒江州保山市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林计财(2007)14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云南省怒江州保山市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物资储备库总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其中:怒江州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750平方米、保山市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同时,购置存储设备设施。
  三、核定总投资估算265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由中央投资安排212万元,其余资金由地方配套资金解决。请你厅据此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厅审批,报我局备案。初步设计批复并落实资金后,方可开工建设。
国家林业局
二OO七年十月十日
  附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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