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试基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中国林科院关于报审木材工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试基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科基字(2007)11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木材工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试基地设施设备进行改造。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改造办公室及展厅建筑面积680立方米、大门1座、门卫室建筑面积30平方米,维修原有车间建筑面积6855平方米,新建野外暴露试验场300平方米;(二)拆除原有中密度纤维板中试生产线,对复合材料中试生产线及木纤维中试生产线进行调整;(三)配套进行厂区绿化和信息网络升级改造,购置相关家具设备。 三、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40万元(详见附件),所需资金由中央投资安排解决。 请你院依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初步设计批复并落实资金后,方可开工建设。该项目批准建设后,《国家林业局关于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征用建设用地的批复》(林计批字(2003)352号)自行废止。 国家林业局 二OO七年十月十日 附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