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武汉市等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林计批字〔2007〕460号] 湖北省林业局: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上报〈湖北省重点地区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鄂林计(2007)1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武汉市、咸宁市、孝感市、黄石市、荆门市、襄樊市、随州市等建设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项目。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购置扑火机具、扑火装备及防火通讯等专用防火物资及设备设施。 三、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估算465万元(详见附件),所需资金由中央投资安排解决。 请你局据此批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设备采购要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国家林业局 二OO七年十月十日 附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