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进口黄大豆实行暂定关税税率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
【发布日期】 2007-09-30
【实施日期】 2007-09-30
关于公布进口黄大豆实行暂定关税税率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进口黄大豆(税则号列:12010091)实行1%的暂定关税税率。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