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公布进口黄大豆实行暂定关税税率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
【发布日期】 2007-09-30
【实施日期】 2007-09-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公布进口黄大豆实行暂定关税税率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
 
 
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进口黄大豆(税则号列:12010091)实行1%的暂定关税税率。
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