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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长江下游洲滩抑螺防病林试验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林计批字〔2007〕523号
【发布日期】 2007-09-19
【实施日期】 2007-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江苏省长江下游洲滩抑螺防病林试验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林计批字〔2007〕523号


江苏省林业局: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批准〈长江下游洲滩(江苏)抑螺防病林试验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苏林计(2007)2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为项目法人,在南京市浦口区和扬州市邗江区建设长江下游江苏洲滩抑螺防病林试验示范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营造抑螺防病示范林294.7公顷,建设抑螺防病林植物材料收集保存与选育示范圃33.3公顷,新建科研监测用房建筑面积200平方米,配套进行供水、供电设施建设;相应设立工程示范标牌12块,建造沟渠20公里、作业道路15公里,设置隔离栏5公里,改造低洼地100公顷。购置相关森林病虫害防治、防火、科研、监测设备等。
  三、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64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安排426万元,你省配套解决138万元。请你局据此抓紧组织项目法人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局审批,报我局备案。初步设计批复并落实资金后,方可开工建设。

国家林业局
二OO七年九月十九日
  附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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