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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高原山地抑螺防病林试验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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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林计批字〔2007〕530号
【发布日期】 2007-09-19
【实施日期】 2007-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云南省高原山地抑螺防病林试验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林计批字〔2007〕530号
 
 
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上报云南省高原山地抑螺防病林试验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林计财(2007)6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云南省林业科学院为项目法人,在大理州洱源县三营镇建设云南省高原山地抑螺防病林试验示范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营造抑螺防病示范林333.3公顷,建设抑螺防病林植物材料收集保存与选育示范圃7.1公顷,新建实验监测用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配套进行供水、供电设施建设;相应设立标志牌1块、工程示范标牌3块,建造沟渠10400米、作业道路6000米,设置隔离栏2.6公里,改造低洼地0.33公顷。购置相关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科研、监测设备等。
  三、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37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安排427万元,你省配套解决110万元。请你厅据此抓紧组织项目法人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厅审批,报我局备案。初步设计批复并落实资金后,方可开工建设。
国家林业局
二OO七年九月十九日
  附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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