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9-18
【实施日期】 2007-09-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对于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确保十七大顺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现对切实做好国庆和党的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提高对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站在政治的、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做好信访工作、保证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最大限度地增强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本单位、本部门不出现影响稳定的问题,为十七大的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各项工作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检查。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突出问题,杜绝群体性事件。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特别要确保文物安全。要严防“法轮功”邪教组织反动宣传和制造事端,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要提前做好预案,一旦事发及时有效处理。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在国庆和十七大召开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严肃值班纪律,规范值班管理,领导干部要坚持在岗带班。要严格报告制度、通报制度,对重大情况和重要信息,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严格按照节日值班工作的要求,切实落实好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在国庆和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要坚持每日17时前向值班电话报送信息,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要坚决防止瞒报、缓报、漏报和错报,对故意瞒报、缓报造成工作被动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局维护稳定工作值班电话:工作时间 :59881653
  夜间、节假日:59881572  13901055739

中国共产党国家文物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