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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关于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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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发文字号】 建质质函[2007]71号
【发布日期】 2007-09-10
【实施日期】 2007-09-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关于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建质质函[2007]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建设交通委):
  2007年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针对当前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有所增加的实际和国务院、部领导指示精神,本次执法检查调整为“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其检查内容在原有基础上,突出增加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的内容,请各地做好以下准备:
  一是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认真开展建设系统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07]60号)情况,特别是做好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并提供书面专题汇报材料(1500~2000字左右)。
  二是对抽检项目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一并进行检查。重点是:企业是否针对工程实际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方案;是否制定了施工现场模板工程、塔吊拆卸、脚手架、基坑支护、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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