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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士INPHARZAM S.A.的精氨洛芬颗粒(Arginine and Ibuprofen Granules)终止药品行政保护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其他机构药品行政保护  
【发文字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一百一十八号(终止公告)
【发布日期】 2007-09-10
【实施日期】 2007-09-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瑞士INPHARZAM S.A.的精氨洛芬颗粒(Arginine and Ibuprofen Granules)终止药品行政保护的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18号)


  申请人所在国:瑞士
  申请人:INPHARZAM S.A.
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精氨洛芬颗粒(Arginine and Ibuprofen Granules)
      商品名:司百得(Spedifen)
  授权号:B-CH03061302
  授权日:2003年06月13日
  经查证,瑞士INPHARZAM S.A.提交的相关专利CH 673394已于2007年07月15日到期,根据《药品行政保护条例》第15条之规定,兹宣告该药品在中国获得的药品行政保护自同日起终止。
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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