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醴陵瓷器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41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醴陵瓷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醴陵瓷器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醴陵瓷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醴陵瓷器地理标志产品地域范围建议的函》(醴政函(2005)12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醴陵市行政区域内陶瓷科技工业园和南桥镇、富里镇、白兔潭镇、浦口镇、王仙镇、王坊镇、东堡乡、东富镇、孙家湾乡、泗汾镇、船湾镇、沈潭镇、清水江乡、大障镇、贺家桥镇、嘉树乡、栗山坝镇、均楚镇、石亭镇、神福港镇、板杉乡、新阳乡、仙霞镇、黄獭嘴镇、枫林市乡、官庄乡、来龙门街道办事处、黄泥坳街道办事处、西山街道办事处、阳三石街道办事处等3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保护对象。 釉下五彩瓷。 (二)坯釉料配方工艺要求。 1. 坯料化学组成: 2. 制瓷原料要求: 按照“长石—石英—高岭土”三组分系统进行配方。使用瓷土、瓷石作为主要原料,其中含有高岭土、石英、钾长石等矿物成分。所用的泥料、釉料、颜料、花纸全部由本地矿产资源和本地的泥釉料加工厂、颜料厂、花纸厂等提供或完全自制。配方选料要求如下: 制瓷用高岭土、瓷石、长石、石英的化学组成等要求见下表:
3.制釉工艺技术要求: (1)釉料化学组成(长石质釉):
(2)釉的烧成范围:1360℃至1420℃。 (三)生产工艺。 1. 生产工艺流程: (1)制泥:选料、配料、球磨、过筛与除铁(多次)、榨泥、粗练、陈腐、精练。 (2)制釉:选料、配料、球磨、过筛与除铁(多次)、检测合格后待用。 (3)制模:配膏及膏与水、搅拌、注模、出模、烘干、卡模、待用。 (4)颜料制备工艺:选料、原料粉碎、配料、混合、煅烧、粗碎、球磨、干燥、研细、过筛、检验、待用。复合彩料由多种颜料加填料配兑而成。不同颜料的煅烧要求在不同的温度和气氛下烧制而成。按烧造工艺的不同,有三烧制、两烧制和一次烧成之分,因而成型上釉、素烧、彩饰、釉烧等也不同。釉、彩、烧是生产釉下彩瓷的三大关键。 (5)成型、彩饰、釉烧工艺流程: ①一次烧成的生产工艺流程:粗坯制作、彩饰、上釉、高温釉烧、检验、包装。 ②两烧制的生产工艺流程:粗坯制作、上釉、低温素烧、彩饰、喷釉、高温釉烧、检验、包装。 ③三烧制的生产工艺流程:粗坯制作、低温素烧、彩饰、低温素烧、上釉、高温釉烧、检验、包装。 2. 釉烧工艺制度:
(四)质量特色。 瓷质细腻、画工精美、五彩缤纷、色彩艳而不俗、清雅明快,釉面平滑光亮、白度高(高于70%)、亮度好、透光性好,具有较高的机械强度和优良的化学稳定性,热稳定性好(即在180℃投入20℃水中热交换一次不裂)。无铅镉之毒、不褪色。 三、专用标志使用 醴陵瓷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南省醴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醴陵瓷器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00七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