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利川山药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40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利川山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利川山药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利川山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拟界定利川山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的函》(利政函(2006)5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湖北省利川市团堡镇、柏杨坝镇、建南镇、忠路镇、谋道镇、汪营镇、元堡乡、凉雾乡、文斗乡、沙溪乡、毛坝乡、南坪乡、都亭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等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毛藤薯蓣品系当地农家品种,米白色或浅红色山药。 (二)立地条件。 海拔800至1500m,pH值5.5至7.0,土层厚度大于100㎝的黄棕土壤。 (三)栽培技术。 1. 种薯选择:选用含淀粉高、肉质肥嫩的山药栽子,或山药芦头(俗称山药鼻子)。 2. 备种:山药芦头可直接下种,如需浸种,可选100g多菌灵,兑水15㎏,浸种15分钟起水风干,3至4天后下种;块茎作种需在下种前3至5天开始切段,每段重30至40g,薄摊2至3天后下种。 3. 播种:耕作深度不低于70㎝,按山药芦头9000至10000根/667㎡(亩),山药茎块300至400㎏/667㎡(亩)下种,3年轮作一次。 4. 田间管理: (1)插架:备2至4m的支架,待山药藤蔓出土长至30㎝左右时,按1500根/667㎡左右将支架深插入土,以支架独立支撑为宜。 (2)除草:人工除草,严禁使用除草剂。 (3)施肥:施腐熟的农家肥,尽量避免化学肥料。 (四)采收。 霜降10日后开始采收。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征:根茎质坚实、条形微曲、有弹性、浑身多毛须、表皮米白色或浅红色;长20至40㎝,中段直径2至3㎝;刨皮或折断断面,肉质凝白色,有乳突壮的黏液浸出。 2. 理化指标:水分≤70%;还原糖≥0.2%;蛋白质≥3.0%;淀粉(以干物质计)≥9.0%;钾≥5000㎎/㎏;钙≥300㎎/㎏; 60min黏度≥21000mpa.s, 5min黏度≥16000mpa.s。 3. 卫生安全指标:铅≤0.2㎎/㎏;砷≤0.5㎎/㎏;汞≤0.01㎎/㎏;镉≤0.05㎎/㎏;亚硝酸盐≤4%;二氧化硫≤160㎎/㎏。 三、专用标志使用 利川山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利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利川山药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