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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仿真交易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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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9-05
【实施日期】 2007-09-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调整仿真交易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各结算会员:
  自2007年 9 月 5日(星期三)结算时起,仿真交易的IF0709、IF07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2%调整至10%,其他合约仍按现有标准执行。
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二00七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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