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对罗田板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125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罗田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罗田板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罗田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北省罗田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罗田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罗政函[2006]24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湖北省罗田县胜利镇、河铺镇、九资河镇、白庙河乡、大崎乡、平湖乡、三里畈镇、匡河乡、凤山镇、大河岸镇、白莲河乡、骆驼坳镇等12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立地条件。 海拔50米至500米的丘陵山地,pH值在5至6.5之间,土质为壤土、沙壤土,土壤有机质含量≥1.2%。 (二)品种。 早熟品种:六月暴。 中熟品种:桂花香、羊毛栗、大乌壳栗、八月红、浅刺大板栗、大果中迟栗。 晚熟品种:红光油栗、九月寒。 (三)栽培管理。 1.育苗:在生长健壮、品种纯正、无检疫性病虫害的母树上采集树冠外围或上部充实粗壮的一年生枝条作接穗,采用共砧嫁接。 2.整地:缓坡成梯地,陡坡鱼鳞坑,保证质地疏松。 3.苗木栽植:栽植时间12月中旬至3月上旬。栽植密度为每公顷≤833株。 4.土肥管理: (1)土壤管理:秋冬深翻改土,深挖扩穴,春初中耕一次。 (2)施肥管理:以有机肥为主,每公顷有机肥≥20.8吨。 5.整形修剪:板栗树型多为自然开心形、主干疏层形、变侧主干形,冬季修剪与夏季修剪相结合,保证通风透光。 6.花果管理:花期“喷施”三次(N、P、K、B)叶面肥。 7.采收:栗蓬(苞)自然开裂3%以上陆续采收。 8.采后处理:采收后及时处理,防止霉变和降低品质。 (四)质量特色。
三、专用标志使用 罗田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罗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罗田板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00七年九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