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情况的通知 国土调查办函[200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环境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推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各项工作的开展,准确掌握各地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请各地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研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并于9月3日前将总结报告和调查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全国土地调查办。(报告提纲和调查表见附件) 联系人:郑颖 许实 联系电话:010-66557023 010-66557026 传真:010-66557012 电子邮件:diaochaban@126.com 国土资源部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八
附件2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提纲 一、工作进展 1、对《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关于组建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7)1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07)3号)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07)7号)的落实情况; 2、机构建立和人员构成情况; 3、经费落实到位情况; 4、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5、资料准备和作业队伍情况; 6、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