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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辽宁红沿河核电一期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监督发[2007]238号
【发布日期】 2007-08-06
【实施日期】 2007-08-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关于辽宁红沿河核电一期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7]238号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查〈辽宁红沿河核电一期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卫生专篇)〉的请示》(辽红核(2007)86号)收悉。经审查,我部同意辽宁红沿河核电一期工程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准予施工。
  该项目在施工阶段应按照设计要求,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
  该项目竣工验收前,你公司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报我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  此复。
 
二OO七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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