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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要求债券发行人提供国际证券识别码基础数据资料表电子文档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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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字号】
中债字[2007]76号
【发布日期】
2007-07-26
【实施日期】
2007-07-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要求债券发行人提供国际证券识别码基础数据资料表电子文档的通知
中债字[2007]76号
债券发行人并债券主承销机构:
为了规范国际证券识别码管理,更加合理和有序的对国际证券识别码进行申请和公布,提高工作效率,自8月1日起请债券发行人提交债券登记资料时,在提供"国际证券识别码基础数据资料表"书面文档的同时提供该资料表的电子文档,资料表电子文档内容应与书面文档一致,并确保正确、真实,英文书写一律采用大写字母。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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