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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发行2007年第七十九期、第八十期中央银行票据的公告(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07]第53号)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7-25
【实施日期】 2007-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发行2007年第七十九期、第八十期中央银行票据的公告(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07]第53号)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07年7月26日(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07年第七十九期、第八十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七十九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年,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按年付息,最高发行量10亿元,缴款日为2007年7月27日,起息日为2007年7月27日,付息日为每年7月27日,到期日为2010年7月27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中央银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利率招标。特别提示,第七十九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701079),账号:23507079,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第八十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个月(91天),最高发行量350亿元,缴款日为2007年7月27日,起息日为2007年7月27日,到期日为2007年10月26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特别提示,第八十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701080),账号:23507080,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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