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发改〔2007〕951号
【发布日期】
2007-07-25
【实施日期】
2007-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7〕951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订的请示》(泰康资发(2007)017号)收悉。经审核,批准你公司2007年3月15日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进行的修改。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