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重点工作调查统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有关全国学会: 为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中国科协系统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为中国科协向中央汇报工作和研究部署2008年的工作提供依据,根据中国科协书记处的指示精神,对各级科协和部分全国学会2007年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20个全国学会:中国地球物理学会、中国航空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理学会、中国植物生理学会、中国宇航学会、中国水产学会、中国力学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农业工程学会、中国粮油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照明学会、中国消防协会、中国流行色协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营养学会。 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 二、调查统计内容 统计内容为2007年1-10月各级科协及有关学会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三个方面情况,共计28个统计指标。 (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1. 组织开展决策咨询、科技咨询项目(项)。 2.完成“讲、比”活动项目(项)。 其中:节能降耗、减排增效项目 3.参加“讲、比”活动科技人员(人次)。 4.“讲、比”活动中采用合理化建议(项)。 5.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奖励资金总额(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省级财政资金 市(地)级财政资金 县级财政资金 6.奖励资金使用总额(万元)。 其中:图书资料费 专用设备和展品展具费 培训讲座和展览费 技术新品种推广费 7. 表彰奖励科技人员(人)。 8.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 9.反映科技工作者建议(项)。 (二)落实《科学素质纲要》 10.成立《纲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个)。 其中:省级 市(地)级 县级 11.组织开展主题科普活动(个)。 举办科普讲座(次) 举办科普宣传(次) 举办科普展览(次) 12.主题活动受众人数(人次)。 13.主题活动的工作人员(人次)。 14.举办青少年科技竞赛(项)。 15.参加青少年科技竞赛人数(人次)。 16.组织开展科技下乡次数 (次)。 17.参加科技下乡活动工作人员(人次)。 18.自主开发科普挂图种类(种)。 19.发放科普挂图张数 (张)。 20.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广、应用新技术项目(项)。 (三)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21.国内学术会议(次)。 22.国内学术会议交流论文(篇)。 23.国际学术会议(次)。 24.国际学术会议交流论文(篇)。 25.同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次)。 26.同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交流论文(篇)。 27.与国外开展科技合作项目(项)。 28.海智计划项目(项)。 三、组织方式 重点工作调查统计由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科协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配合,各省、区、市科协和20个全国学会按照中国科协的总体安排分别负责本省、区、市和本学会的统计报表的填报、汇总和上报工作。 中国科协委托湖北省科协信息中心汇总各省、区、市科协和20个全国学会的统计报表;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汇总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统计报表。 四、统计时间和报送方式 统计时间区间:报表数据为2007年1—10月实际发生数。 报表报送时间:2007年11月5日。 报表报送方式:请各单位以特快专递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统计报表(纸质汇总表和电子文档)。纸质统计报表须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并盖公章。 各省、区、市科协和20个全国学会的统计表报送到湖北省科协信息中心。 中国科协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的统计报表报送到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 本项调查统计是首次试行,请各单位予以重视,加强领导,安排专人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调查统计工作, 确保统计报表数据真实、准确。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计财部 联系电话:010-68571896 联 系 人:刘艳 王峰 吴海洋 湖北科协信息中心 办公室电话:027-87813803、87820772 联系人电话:王 平 027-62396070 张 恒 027-62655757 徐丽芬 027-62912824 电子邮箱:hastcic@vip.sina.com、cic@hast.org.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九号湖北科协综合楼 邮政编码:430071 报表和软件下载网址:http://www.hast.org.cn/zktj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2007年07月16日 附件: 12007年1-10月重点工作调查统计表
附件2: 重点工作调查统计指标解释 1. 组织开展决策咨询、科技咨询项目:指各级科协及学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改革发展中热点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面向政府企业开展决策咨询、科技咨询项目数。按立项主体统计。 2.完成“讲、比”活动项目:指已经完成的项目,包括“金桥工程”、“千厂千会”等项目。 3.参加“讲、比”活动科技人员:指参加各级科协组织的“讲、比”活动的科技人员数量。 4.“讲、比”活动中采用合理化建议:指各级政府和企业采纳各级科协及学会、科技人员提 出的合理化建议的数量。 5.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奖励资金总额:指专项用于奖励和补助按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评选出的在农村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市(地)级财政和县级财政的资金总额。 6.图书资料费:是指为开展农村科普活动所发生的购买或制作图书、音像资料、宣传资料 等费用。 7. 专用设备和展品展具费:是指为开展农村科普活动所发生的购买影像制作器材、演示播 放器材及其相关的多媒体计算机等科普专用设备和用于购买和制作科普宣传品、宣传栏 等普展品、展具等费用。 8.培训讲座和展览费:是指为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培训讲座过程中所发生的聘请师 资、租赁场地和设备等费用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举办的科普宣传展览过程中所发 生的交通运输、差旅和劳务等费用。 9.技术新品种推广费:是指在开展面向农民的科普示范活动中所发生的购买新品种新技术及 配套原辅材料、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租赁示范场地和设备等费用。 10.表彰奖励科技人员:指本年度获得各级科协及学会表彰奖励的科技人员数量。 11.表彰奖励先进集体:指本年度获得各级科协及学会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数量。 12.举办科普讲座:指本年开展主题科普活动中,由本单位单独或牵头组织的,以向社会公众进行科学普及为目的,利用报告会、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和媒介,讲解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和科学知识的活动。按专题进行统计,每个专题统计为一次。 13.举办科普展览:指本年开展主题科普活动中,由本单位单独或牵头组织的,以向社会公众进行科学普及为目的,通过陈列和展示实物及图片,向公众传播和解释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和科学知识的活动。按专题进行统计,每个专题统计为一次。 14.举办科普宣传:指本年开展主题科普活动中,由本单位单独或牵头组织的,以向社会公众进行科学普及为目的,利用宣传资料、展板和道具等,向公众传播和解释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和科学知识的活动(不包括科普展览和科普讲座)。按专题进行统计,每个专题统计为一次。 15.主题活动的工作人员:指参与全国科普日、科技周等科普活动的全部工作人员,包括科协工作人员、学会工作人员、志愿者和被邀请的专家和科技专业人员等。不统计受益人数。 16.参加科技下乡活动工作人员:指参与科技下乡活动的全部工作人员,包括科协工作人员、志愿者和被邀请的科技专业人员等。 17.举办青少年科技竞赛:指本单位单独和牵头组织的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 18,自主开发科普挂图种类:指自行设计、制作并拥有著作权的用于科普各项活动的挂图。 19.国内学术会议:指为推动学科繁荣、科技进步、社会和经济发展,针对共同关心的科技理论和应用问题,由本单位主办(或第一主办)、主要由国内有关专家、学者及科技人员参加并提交学术论文的研讨会、交流会、报告会和论坛等。统计在境内举办的国内学术会议。 20.国际学术会议:指为了解或掌握国际相关领域研究的最新动态,促进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加强国际合作,提高我国在国际科技界的影响,本单位主办(或第一主办)、以及受国际组织委托承办的,由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专家、学者及科技人员参加并提交学术论文的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和论坛等。统计在境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 21.同港、澳、台地区学术交流会议:指为了促进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及时了解两岸四地相关领域研究的最新动态,本单位主办(或第一主办)、由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及内地的民间科技机构、组织、大学等,通过研讨会、报告会和论坛等形式开展的提交学术论文的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