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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决定发行2007年第七十一期中央银行票据的公告(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07年第48号)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7-09
【实施日期】 2007-07-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决定发行2007年第七十一期中央银行票据的公告(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07年第48号)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07年7月10日(周二)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07年第七十一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1年,最高发行量100亿元,缴款日为2007年7月11日,起息日为2007年7月11日,到期日为2008年7月11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特别提示,第七十一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701071),账号:23507071,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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