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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在2007年秋季开学前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教育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教财函〔2007〕40号
【发布日期】 2007-07-04
【实施日期】 2007-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在2007年秋季开学前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下称"新机制")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随着改革工作的推进,各项政策已得到了较好落实,同时各地也陆续暴露出一些问题。按照国务院领导指示,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请各地在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后组织开展对本省(区、市)新机制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专项检查,全面、深入了解本省(区、市)新机制的实施情况,包括新机制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特别是市县级政府的责任;推动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二、检查内容
  (一)改革资金落实情况
  省、市、县各级改革资金分担情况和资金预算安排情况,改革资金拨付到位情况,以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
  (二)学校收费情况
  严格按照五部委要求,对农村中小学收费行为规范情况;对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清理情况;收费收入管理情况;违规收费查处情况等。
  (三)农村中小学预算工作开展情况
  省级部门是否就农村中小学预算工作明确了有关要求;市、县级部门是否制订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预算编制培训工作开展情况;2007年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2008年预算编制工作准备情况等。
  (四)管理情况
  省、市、县各级建立健全新机制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开展监督检查情况;校务公开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财政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要在人员和时间安排上予以保证,确保检查顺利进行。
  2.各地教育、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通力合作,积极协调教育督导、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检查须覆盖所有实施新机制的地区,做到不留死角,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3.教育部、财政部将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审查。对于因检查不到位、不认真、不彻底而导致新机制不能顺利实施,产生不良社会反响和影响稳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责任。
  4.各地在收到本通知后请结合实际情况尽快排定检查时间,检查报告务必于2007年9月30日前正式行文上报教育部财务司和财政部教科文司,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
  教育部财务司:赵应生(010)66096679/7625(传真)
         电子邮件:bzc@moe.edu.cn
  财政部教科文司:王冬(010)68551232(兼传真)
         电子邮件:mofjyc1342@yahoo.com.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七年七月四日
  附件1:检 查 提 纲

  一、省级自查及对市、县检查重点

  1.省级有关部门统筹安排中央资金、统筹确定省以下各级分担责任、统筹制定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县级制定各项改革政策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的情况。

  2.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预算安排和截至2007年8月底资金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挪用、挤占、截留现象,是否有"挤出"现象。

  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由省、市、县逐级拨付和落实到学校的时限、流程。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政策覆盖范围及省内最低、最高补助标准(分小学和初中);资金来源级次(省、市、县);受益学生数,占寄宿生的比例。

  3.2006年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包括资金数、校舍改造总面积、改造危房面积等;2007年计划改造的校舍面积数及占危房总面积的比例。

  4.农村中小学预算工作开展情况。财政、教育部门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是否开展了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培训工作(培训的具体内容、时间);2007年共有多少县、多少所学校(约占全省比例多少)按要求编制了预算;预算执行情况;2008年预算编制工作准备情况。

  5.教职工工资收入落实情况。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地方津补贴发放情况(发放依据、额度等);省内是否采取具体措施,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合理收入。

  6.严格按照五部委通知要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情况;对重大举报、违规案例查处情况;自查并评价本地区学校的收费情况。

  7.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二、对学校检查的重点

  1.收费情况。农村中小学是否严格按照"一费制"标准只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是否还存在收取学杂费、补课费、蒸饭费、办班费等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变相收费情况;收费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开具收据;2007年是否存在免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资金"先收后退"的现象等。列举目前学校仍在收取的费用(包括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是否收取地方教材费。各项收费收入是如何管理的,主要用途等。

  2.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2007年学校春季和秋季学期新机制经费的到位时间及金额;公用经费支出是否严格遵守规定。

  3.预算管理情况。学校是否接受培训并按要求编制了2007年预算,是否执行了预算,预算执行进度。

  4.校务公开情况。学校是否建立了校务公开制度,是否对收费项目及金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及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名单进行了公示。

  附件2:2007年新机制经费预算安排及落实情况表

××省
项       目编号2007年预算数截至2007年8月底
累计已拨付数
0102
免学杂费资金     (万元)小  计01
中  央02
省  级03
市  级04
县  级05
补助公用经费资金 (万元)小  计06
中  央07
省  级08
市  级09
县  级10
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万元)小  计11
中  央12
省  级13
市  级14
县  级15
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万元)小  计16
中  央17
省  级18
市  级19
县  级20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万元)小  计21
中  央22
省  级23
市  级24
县  级25
注:此表要与各省检查报告同时上报教育部和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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