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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关于发布《小型船舶船名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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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海事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2-25
【实施日期】
2007-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海事局关于发布《小型船舶船名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现发布《小型船舶船名标志管理暂行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2006年12月25日
小型船舶船名标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小型船舶的安全管理,规范小型船舶船名、船籍港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登记的200总吨以下的船舶(以下简称小型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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