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业,中文名称为: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外文名称为:Bank of Tokyo-Mitsubishi UFJ (China), Ltd. Dalian Economic &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Area Sub-branch;营运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支行承继原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核准宫野友之(MIYANO TOMOYUKI)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三菱东京日联银行 (中国) 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Bank of Tokyo-Mitsubishi UFJ (China), Ltd. Dalian Economic &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Area Sub-branch 机构编码:B0288S221020001 许可证流水号:00327485 批准成立日期:2007年06月26日 住 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梅小区81号楼1单元18楼 邮政编码:116600 电 话:0411-87935300 传 真:0411-87935311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发证日期:2007年06月27日 业务范围 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以上信息可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www.cbrc.gov.cn)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