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发行《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纪念邮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邮政局  
【发文字号】 国家邮政局公报[2007]17号
【发布日期】 2007-06-19
【实施日期】 2007-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发行《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纪念邮票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公报[2007]17号


  国家邮政局定于2007年7月1日发行《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纪念邮票1套3枚。详情如下:
  志号:2007-17
  图 序 图 名 面 值
  (3-1)J 欢庆 1.20元
  (3-2)J 合作 1.20元
  (3-3)J 繁荣 1.50元
  邮票规格:44×33毫米
  齿孔度数:13×12.5度
  整张枚数:12枚
  整张规格:155×190毫米
  版  别:影写
  防伪方式:防伪纸张
  防伪油墨
  异形齿孔
  荧光喷码
  设 计 者:冯小红
  责任编辑:赵 蕾
  印 制 厂:北京邮票厂
  出售办法:自发行之日起,在全国各地邮局出售,出售期限6个月。
  另与香港邮政共同印制同题材邮票小全张1枚,内含中国邮政邮票3枚,香港邮政邮票1枚。
  小全张设计者:冯小红,小全张规格:110×150毫米,小全张邮折售价:12.80元。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