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执行和调整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是图书出版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进一步实施精品战略、繁荣出版事业的重点文化出版工程。今年是实施“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第二年,为确保“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项目完成的质量和进度,根据总署《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通知》(新出图[2006]358号)精神,总署每年将对“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适当进行增补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项目的出版单位要对“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项目的完成情况(完成时间统计到2007年12月31日)进行认真检查和总结,并按照本通知所附《“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执行情况检查表》(附件1)的要求逐一填报。 二、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根据新的形势,围绕宣传十六大以来的伟大成就,迎接十七大的召开,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施规划的具体情况,对规划作适当调整。调整项目包括增补和撤销两部分。申报的增补项目,要将人员(领导、责任编辑、作者)、资金、时间“三落实”作为增补项目的必备条件。对不具备出版条件、质量未达到要求的部分项目应及时撤销,撤销的项目须说明理由。增补和撤销项目,应按照本通知所附《“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调整项目申请表》(附件2)的要求认真填报。 总署在汇总各地方、各部门报送的“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执行和调整情况基础上,经过专家充分论证后,确定新增的规划项目目录,并于2007年10月底前正式公布。 三、为提高报送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所报“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执行和调整情况的表格须同时通过中国图书出版网(网址:www.bkpcn.com)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各地方出版社将“十一五”项目的执行和调整情况逐一逐项填报到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各省级新闻出版局需对所属所辖出版社的报送情况进行在线审核,通过审核后再从网上报送总署(在线申报方法详见附件3)。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项目的执行和调整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完成的“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情况所取得的社会效益、阶段性的成果及成功经验进行认真的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总结报告连同经审核同意的本地区、本部门所辖出版单位的相关纸质表格一并报送总署。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布置,做好“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执行和调整情况的检查总结工作。上述材料务必于2007年8月10日之前报送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 联系人:袁越伦、贾婷 电话:010-65212750 在线申报技术支持: 张峻 电话:010-88254239 新闻出版总署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执行情况检查表 (请加盖出版社公章)
附件2: “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调整项目申请表 (请加盖出版社公章)
附件3: “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网上在线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填报“十一五”规划项目执行进展情况、撤销、增补情况,网上(IE 6.0 SP1以上版本)在线申报方式如下: 一、出版单位 1、登录中国图书出版网(www.bkpcn.com),进入会员主页; 2、报送“十一五”规划进展情况或申请撤销某项目 (1)选择“出版计划 重点规划 ‘十一五’规划 执行情况”; (2)屏幕显示会员已列入“十一五”规划的项目列表; (3)单击待申报的项目名称,系统弹出“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检查表窗口; (4)录入规划执行情况各数据项,单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5)修改各数据项后,单击“修改”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6)若录入项目为尚未确定出版单位的项目,须在填报执行情况各数据项后,填写上出版单位名称。 (7)若撤销该项目,单击“撤销项目”按钮,系统弹出“十一五”规划撤销项目窗口,输入撤销原因等信息,单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3、申请“十一五”规划增补项目 (1)选择“出版计划 重点规划 ‘十一五’规划 增补项目”; (2)屏幕上方显示出版单位已填报的增补项目列表,下方显示“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增补项目申请表。 (3)填写“十一五”规划增补项目申请表,单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4)新增下一申请表,单击“新增”按钮。 (5)填写增补项目同时,请先查询“十一五”规划中的相关选题,目的是避免申报项目的重复。 查询“十一五”规划中的相关选题,请输入项目名称或名称中的关键词,选择项目类别和项目子类,再单击“相关选题”按钮。 (6)修改和删除增补选题,单击已申报的“十一五”增补项目列表中的“修改”或“删除”字样,完成增补选题的修改和删除。 注:1、申请单位即用户(出版单位)名称。 2、请按照网上所提供表格数据项逐项填报。 3、通知要求的报表均可在线生成打印表并上报。 4、在报送“十一五”规划项目(2007年7月10日至8月10日)期间,非会员单位在与中国图书出版网联系并获取密码之后,即可进入会员主页。 二、出版社主管部门(省级新闻出版局) 1、登录中国图书出版网,进入会员主页; 2、“十一五”规划进展情况或撤销项目审核 (1)选择“出版计划 重点规划 ‘十一五’规划 进展情况”; (2)显示所属所辖出版单位名称,有报送情况的出版单位以粗体显示; (3)单击出版单位名称,弹出“十一五”规划进展情况审核窗口,显示该出版单位的已列入出版规划的选题、已报送执行情况的选题、申请撤销的选题。 (4)可分别单击报送执行情况的选题、申请撤销的选题列表中的书名,了解选题详细情况。 (5)审批执行情况的选题、申请撤销的选题时,先分别单击列表中每个选题前的复选框,然后单击“审核通过”按钮。 3、审核“十一五”规划增补项目 (1)选择“出版计划 重点规划 ‘十一五’规划 增补项目”; (2)显示所属所辖出版单位名称,有报送情况的出版单位以粗体显示; (3)单击出版单位名称,弹出“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增补项目审核窗口,显示该出版单位已报送的增补选题列表。 (4)单击选题列表中的书名,了解选题详细情况。 (5)审批增补选题时,先单击列表中每个选题前的复选框,然后单击“审核通过”按钮。 注:1、审核部门只限地方出版社主管部门省级新闻出版局。 2、主管部门要对项目是否按要求逐项填报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选题显示在已审核项目列表中。 4、省级新闻出版局可下载审核后的汇总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