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科教司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样式的函 卫科教教育便函[2007]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人事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的通知》要求,现将《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样式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此样式印制并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二00七年六月四日 附件:《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式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