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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中国贸易指南延安服务中心设备更新经费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办信函〔2007〕18号
【发布日期】 2007-05-30
【实施日期】 2007-05-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中国贸易指南延安服务中心设备更新经费的意见
 
 
陕西省商务厅:
  你厅《关于申请中国贸易指南延安服务中心设备更新经费的请示》(陕商字(2007)2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为支持地方外经贸事业发展,2001年原外经贸部作为特例,在延安建立了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中心,并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
  2006年,为支持地方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工作,我部实施了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并给予了资金支持。
  建议你厅按照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工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延安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中国贸易指南延安服务中心的利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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