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综合计划局关于进行京区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料会审的通知 计字﹝2007﹞43号 院属京区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科发计字(2007)17号)和《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科发计函字(2007)29号)要求,为做好我院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数据汇总和资产清查资料审核工作,定于2007年6月12日至16日在北京空间会议中心进行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料会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审时间 各单位会审的具体时间见附件。 二、参加会审人员 各事业单位派1-2人参加会审,参加会审人员应熟悉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情况,并能根据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参加会审人员可携带笔记本电脑。 三、会审时须上报的材料 各单位应报送以下资料: 1.资产清查汇总表1份(盖单位公章); 2.资产清查数据(基础表、报表和汇总表数据,必须3项全部选中、上报); 3.院和财政部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损益申报资料,每项1份; 4.专项审计报告1份(初稿,待审核通过后提供正式报告); 5.各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报告1份(初稿,待审核通过后提供正式报告)。 以上通知,请京区财会学习小组各单位及时相互提醒,以免延误会审。 附件:参加会审单位及会审时间表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