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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允许从匈牙利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禽类及其产品的公告(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861号)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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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861号
【发布日期】
2007-05-23
【实施日期】
2007-05-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允许从匈牙利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禽类及其产品的公告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861号)
鉴于匈牙利已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消灭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据我国对匈牙利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状况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匈牙利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口的有关产品应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生产加工。
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674号中针对匈牙利家禽及其产品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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