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 各项目主管单位: 为确保2007年度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3号令)有关规定和规范相关工作的有关要求,就有关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公告要求,各主管单位申报项目的数量每个重点方向项目不得超过2项。 2、项目主管部门需编制汇总简表(格式见附表),项目申报材料和汇总简表均需提供电子版。 3、有关单位如需直接送交申报材料(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材料及电子版),可在规定时间内去受理地点申报。 项目申报受理日期:2007年5月25日-5月31日(周末申报请于25日前预约);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受理地点: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战略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院办公大楼9楼西厅) 联系人及电话:王 锐 68504824、13501292320 蒋文菊 88379845、13601350358 项目申报E-mail: 2007-item@163.com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司产业技术处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七日 附: 汇总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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