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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宣传交流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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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洛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07〕59号
【发布日期】 2007-05-16
【实施日期】 2007-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宣传交流活动的通知
洛政办〔2007〕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4月26日召开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了重要讲话,对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强调,必须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下大力气,下真工夫,切实抓紧抓好,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履行政府向人民的庄严承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市营造节能减排的浓厚氛围,按时完成我市节能减排任务,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节能减排宣传交流活动。活动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由市环境保护局别行发文)。

200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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