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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行《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纪念邮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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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邮政局  
【发文字号】 国家邮政局公报[2007]10号
【发布日期】 2007-04-24
【实施日期】 2007-05-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发行《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纪念邮票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公报[2007]10号


  国家邮政局定于2007年5月1日发行《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纪念邮票1套2枚,小全张1枚。详情如下:
  志号:2007-11
  图 序  图 名 面 值
  (2-1)J 吉庆 1.20元
  (2-2)J 欢歌 1.20元
  邮票规格:40×30毫米
  齿孔度数:12.5×12度
  整张枚数:20枚
  整张规格:240×150毫米
  小全张规格:120×70毫米
  小全张售价:3.60元
  版  别:胶印
  防伪方式:防伪纸张
  防伪油墨
  异形齿孔
  荧光喷码
  设 计 者:侯德
  小全张边饰设计者:王虎鸣
  责任编辑:陈静芝
  印 制 厂:辽宁省沈阳邮电印刷厂
  出售办法:自发行之日起,在全国各地邮局出售,出售期限6个月。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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