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批准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42批)的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第26号)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47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经审查批准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42批)予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42批)(http://www.sdpc.gov.cn/zcfb/zcfbgg/2007gonggao/W02007050954012264287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