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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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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环发〔2007〕56号
【发布日期】 2007-04-23
【实施日期】 2007-04-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通知
环发〔2007〕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为适应新时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需要,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我局组织制定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  附件: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http://www.sepa.gov.cn/tech/hjjc/jczcfg/200704/P0200704273494083323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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