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文化部关于同意丹麦、挪威、瑞典、德国、英国等国乐队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07〕644号
【发布日期】 2007-04-19
【实施日期】 2007-04-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文化部关于同意丹麦、挪威、瑞典、德国、英国等国乐队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31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华瀚国际文化发展公司邀请丹麦、挪威、瑞典、德国、英国、美国、冰岛、日本、法国、马来西亚等国乐队一行125人,于2007年5月1日至29日来华演出,其中5月1日至4日到北京参加演出活动。其他地方的演出经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核准后报文化部备案。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  此复。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