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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筹备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办市函[2007]120号
【发布日期】 2007-04-16
【实施日期】 2007-04-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筹备工作的通知
办市函[2007]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
  根据文化部《关于同意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筹备建设“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批复》(文市函[2006]1147号),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在长沙、郑州、武汉、青岛等4城市开展试点工作,现已取得初步成效,逐步铺开的条件已基本具备。为做好系统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统筹工作部署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要求“构建文化市场管理信息网络”,由文化部批准、委托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筹建的系统,是文化行政部门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卡拉OK场所内容管理的必要措施,对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系统建设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涉及卡拉OK场所、VOD(视频点播系统)服务商、卡拉OK节目提供者及中介组织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作为卡拉OK场所的主管部门,在系统建设中要加强组织和领导。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中央有关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既要通过系统信息技术手段,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职能,依法加强对卡拉OK场所经营内容的监管;又要引导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保障行业可持续发展,按照文化部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二、做好基础工作,开展建设准备
  当前,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在湖南长沙、河南郑州、湖北武汉、山东青岛等4城市开展了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政府管理部门对违法文化产品的禁播、停运等市场监管功能,卡拉OK场所经营单位、卡拉OK节目及节目点播技术等基本信息上传、查询的公共服务功能,增值服务和版权费交易平台等功能已初步实现。同时,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组织编写了系统试点工作《说明手册》,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完成。各地应着手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一方面开展对卡拉OK场所经营单位的宣传发动工作。一方面开展卡拉OK场所经营单位的调查登记,重点调查其卡拉OK节目的来源与提供者,是否系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是否存在将点播系统与境外曲库联接的情况。要弄清卡拉OK场所的设备配置、网络环境和VOD系统等状况,做好系统建设技术上的准备工作。有关工作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娱乐演出处。
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  附件:
《卡拉OK场所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填表单位(签章):                   2007年  月  日

单 位 名 称

详细地址

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  编

娱乐许可证发证机关

许可证号

企业类型

是否是当地文化娱乐行业协会成员:  □是   □否  □其它协会成员

经 营 面 积

平方米

包间数量

       个

经 营 方 式

□量贩式KTV   □夜总会   □兼营其他娱乐项目

卡拉OK节目

节 目 数 量

其中依法生产、出版或进口

节 目 来 源

□互联网下载 □音像制品 □VOD服务商 □其他形式

新节目添加途径

□互联网下载 □音像制品 □VOD服务商 □其他形式

视频点播系统

□VOD系统--电脑点播终端  启用日期品牌型号_____________
VOD服务商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

□VOD系统--机顶盒点播终端 启用日期品牌型号______________
VOD系统商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

□单  机 启用日期品牌及型号

VOD系统维护方式

□代理商     □VOD服务商    □其它

服务器配置

类型
参数

CPU

内存

主板

操作系统

数量

配置1

配置2

配置3

配置4

配置5

配置6

 

点播

端设备

类型
参数

CPU

内存

硬盘

主板

操作系统

数量

配置1

配置2

配置3

互联网连接

□有 □无

互联网连接方式及提供商

点播服务器USB接口

□有 □无

USB 接 口 数

网段数

□一个□两个□其他

网络设备(交换机)

□100M□1000M□其他

交换机型号(端口数)

交 换 机 数 量

有无更换VOD系统意向

□是□否

准 备 更 换 为



填表说明:

1、本表按卡拉OK场所填写,每家场所一份;

2、"企业类型"栏填写"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私营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等;

3、VOD系统"品牌型号"栏填写VOD系统软件名称及版本号;

4、"互联网连接方式"栏填写"共(独)享宽带"、"IDSL"、"拨号上网"、"无线上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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