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钟攸平副局长胜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培训班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钟攸平副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培训班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四月十三日
附: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击传销规随销培训班上的讲话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和总局工作安排,今天在这里举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培训班,目的是总结和交流经验,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以提高我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我们还要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六省市代表将在会上进行经验交流。 2006年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以来,按照国务院和总局统一部署,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06年全系统共查处传销案件3500余件,取缔传销窝点2.99万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60余万人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422起。2ill人。 一年多来,总局组织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鳖治,严厉查处传销大要案件。总局去年5月,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会议,印发了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月,在贵州召开了大要案件排查会,对30个大要案件进行了排查,开展督查督办。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方案》。9月,总局与公安部在山东召开了贯彻落实《方案》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全国工商、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按照《方案》要求,总局会同全整办、公安部派出工作组对方案中确定的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广西玉林、来宾。安徽阜阳等地市打传工作进行了督查。派员对广东、云南、河南、山西、河北、江苏等地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调研和检查。 各地工商机关按照国务院和总局的部署,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实行了一把手负责、主管领导亲自抓的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相继查处了一批涉及地域广。涉案人员众多、金额巨大的传销大要案件。如:北京工商机关配合公安机关查处的亿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传销案,经营数额16.8亿元,涉及9个省(区、市),2.8万多人,其中北京1.9万多人,目前已抓获首要分子23人,逮捕9人。贵州工商。公安机关查处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传销案,涉及7个省市J 万多人,涉案金额1.5亿元,公司总经理等7人已被审查起诉。上海工商、公安机关查处上海伊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涉及全国28个省(区、市),涉案1万多人,非法经营额3000多万元,2006年7月,上海市工商机关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 971万余元并处罚款 200万元,同时吊销了伊美公司的营业执照。深圳市工商、公安机关查处万达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传销案,涉及全国30个省(区、市)60多个城市,涉及金额数千万元,参与人员近10万人,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审查起诉。此外,各地还查处了山东蝶贝蕾、宁波澳联、河南林源杜仲、观方科技、江西红花国人、黑龙江科力奥、盛世林、武汉瓜拿纳、广州金效福清阿尔克、熊津化妆品(沈阳)有限公司“梦丽雅”化妆品、深圳泰德科技开发公司一批重大案件。捣毁了深圳文斌、武汉新田、天狮美丽佳人、马来西亚国际投资公司、香港杨森国际等一批传销网络。各级工商机关还严肃查处了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如:山东枣庄工商机关查处山东广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传销提供产品和办公、培训地点案,处罚款50万元。山东泰安查处某干部培训中心为“贵州红跃”传销活动提供培训场所案,罚款5万元。广西来宾查处出租屋主陈某某为传销活动提供培训场所案,没收违法所得7000元,罚款40万元。安徽省工商局领导先后到阜阳市对传销情况进行调研和指导,阜阳市先后打掉传销窝点191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5486人,立案4起,移送公安机关20人,劳教8人,追究刑事责任4人。青海省工商机关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06年,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6起,取缔传销窝点196个,遣散传销人员2750人。 二、推动建立完善政府牵头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为打传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方案》明确了“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传工作格局。总局会同全整办、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将打击传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广东、云南、山东、湖南。重庆等多个省(市)政府在工商机关的建议和推动下,专门召开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目前,重点地区政府牵头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列为重点的14个省(区。市)中* 个省、区已经建立了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河南省政府明确各级政府是打击传销第一责任人。云南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涉及传销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传销犯罪的适用罪名、证据标准等予以明确,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河北落实省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工作要求,下发了工作安排和通知。其他一些地区也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取得了良好成效。如:湖南省政府建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庆市出台打击传销工作方案和查处重大传销行为工作预案,成立了副市长任组长的协调小组,将打击传销作为“平安重庆”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逐步建立使全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有力地遏制传销发展蔓延。总局与公安部建立了打击传销信息通报、联合督查、联合办案等制度,先后在贵州、北京、山东、上海等地召开大要案件协调会;与教育部建立了防止传销进校园的工作机制,在总局的建议下,教育部已将打击传销写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要点,与教育部领导就两部门合作交换意见、取得共识。总局设立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公布了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举报电话和邮箱。共接到群众举报、咨询电话3500余个,红盾网站接到举报、咨询2000多个,经过汇总分析,反映出当前打击传销工作中的一些情况和传销活动的特点。从表现形式上看,“拉人头”仍是目前传销组织采取的主要手法,涉及学生的传销案件54个,还有一批是反映一些直销企业违规操作行为。从反映的地域上看,广西、河北、辽宁、山东、河南、广东、云南、吉林、安徽、湖南、江苏、贵州、陕西等13个省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约占举报总数的85%以上。其中,广西、河北两地约占l/3。从涉及的组织上看,武汉新田、深圳文斌、“贵州红跃”。“天狮”、“吉林东升伟业”、“中绿科技生物有限公司”、兴田健康产业国际机构、黑龙江天赐康、新加坡派隆贸易有限公司等反映较多。 各级工商机关在信息通报、案件查处、移交移送、联合执法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同公安机关的协作。广东、广西、云南、河北、吉林、江苏等一些地方的工商机关与公安等部门组成了打击传销专JI执法队伍,清理传销窝点,查获传销头目,教育和遣散传销人员。广州市公安机关在工商局派驻联络员,加强联系配合。河北省制定了《大要案件督办和通报制度》,将涉案金额20万以上或参加人员200人以上的案件作为省局督办案件。福建省局结合“红盾维权进社区”活动,借助居(村)委会对传销进行监控。广东、山东、江苏、内蒙、河南、山西、广西、河北、辽宁等省(区)在一些地区相继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取得初步成效。广州市番禹区、白云区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后,2006年传销违法活动比上年同期下降了 90%以上。山东德州市充分发挥“两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两所(工商所、派出所)”作用,取缔窝点和查获传销人员数量比2005年同期下降63%和72%。辽宁鞍山市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试点和总结推广工作,其中立山区的78个社区中,68个已初步实现了“无传销社区”的目标。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社会对两个《条例》的认识不断加深,防范和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总局通过多种形式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大力宣传打传工作和两个《条例》内容。与公安部共同印发了80万份“禁传销、反欺诈”张贴画。与新闻媒体合作在全国开展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征集口号和征文活动。11月 22日,总局与全国整规办、公安部联合召开了两个《条例》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20余家新闻媒体参加会议,会上公布了15起全国打击传销典型案件和Zo个全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宣传口号,主要媒体都进行了报道;总局与全国普法办、司法部、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举办了两个《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共计25万人参加。直销企业安利、雅芳、完美、玫琳凯、欧瑞莲、宁波三生等也组织其员工参加了竞赛活动。春节前在全国主要媒体发布了“打击传销2007年第1号提示”,向社会公布了一部分各地查处的、具有典型性的传销组织和传销产品名单。与央视“天网”栏目合作,制作了5集打击传销专题节目连续播放。 各地工商机关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云南省政府专门印发打击传销宣传工作方案。山东省工商局发布了致《参与传销人员及其家属一封公开信》,山东大学全体学生发出“抵制传销从我做起”的倡议,现场举行“抵制传销万人签名”活动。河北省工商局组织编印了15万册《禁止传销知识问答》宣传册,加印了10万张禁止传销宣传画。安徽省工商局印制2万张宣传画进行张贴,在省电视台采取播出滚动字幕的形式进行宣传。甘肃省工商机关散发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品及传单3万余份,悬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横幅800余幅,印发宣传材料30余万份,举办知识讲座100余场次,接受群众咨询5万余人。广东省工商机关在农民工进城、返乡时,在车站等人员集中的地区开展针对性宣传。广西将两个《条例》编人《五·五普法读本》,将总局发布的20条宣传口号通过手机短信进行宣传,来宾市举办了6场打击传销文艺晚会,取得了良好效果。 去年广西先后出现多起传销受骗者自发地将传销头目扭送到执法机关的事例。 五、依据《直销管理条例》,开展直用监管工作。一是积极协助审批,严把直销企业市场准入关。按照条例规定,在审批许可阶段,商务部必须征求总局意见。截至2007年2月,总局收到商务部征求意见函,涉及企业45家。收到来函后,总 局直销局与企业注册地和企业违法行为发生地工商局联系,调查核实。截至2007年3月,商务部已批准直销企业19家,包括雅芳、如新、玫琳凯、安利、完美等14家外资企业和中脉、新时代。康力等5家内资企业。在审批过程中,总局与商务部建立了紧密的联系沟通机制。总局与商务部建立了以对审批工作负责为原则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建章立制,保证直销监管及时到位。总局于去年下发了《关于做好直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从企业登记、分支机构及服务网点、招募、培训、考试、产品销售、直销企业计酬制度、企业信息报备和披露、退换货监督管理等八个方面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在商务部批准直销企业后,总局及时转发了商务部关于批准直销企业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进行监管。三是组织开发规范直销禁止传销信息系统。先后组织了对13家直销企业信息报备人员的培训工作。四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强行政指导。通过走访、约见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企业进行行政指导;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的基本精神;要求企业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制度,加强对分支机构、店铺、服务网点等部门的管理,加强对直销培训员、直销员业务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招募。计酬、培训、退换货等环节的有效控制;提醒企业在没有得到直销许可之前,不得擅自开展直销活动,防止公司个别部门或人员的私下运作,败坏公司的声誉,产生不良记录。2006年以来,总局先后接待雅芳、安利、美国(中国)商会、美国犹他州政府等来访,向他们介绍了我们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情况,要求企业严格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今年1月,直销监管局在北京召开外资直销企业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雅芳等10家外资直销企业,北京等6个省市工商局,商务部外资司、市场体系建设司、总局外资局应邀出席会议。座谈会上,各直销企业分别介绍了围绕直销开展的工作和下一步的打算。直销局介绍了工商机关将从信用监管、信息系统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指导等四个方面的工作人手,规范直销市场。同时要求直销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依法经营,不要碰法律的底线。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打击传销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同志认识不够到位,对查处传销态度不坚决,存在厌战。畏难等情绪;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高度重视,而有的地方问题严重,传销人员长期聚集,已经形成了负面的示范效应;三是有的地方措施不到位,方法简单,对传销人员往往是一赶了之;四是有的地方工商机关工作主动性不强,缺少配合意识,甚至存在推倭扯皮现象。该查的不查,该移交的不移交,该认定的不认定。以上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认真解决。 下一步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要坚持标本兼治,深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强化市场监管。依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吴仪副总理在2006年多次对打击传销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要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今年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对打击传销工作给予肯定,同时要求继续“严厉打击传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工作报告中对打击传销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要求“加大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力度,积极营造诚信和谐的市场环境。”今年,国务院继续将打击传销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内容。 经过近年来的持续打击,当前传销活动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有所遏制,但在一些地方仍顽固存在,有的呈发展蔓延的趋势。打击传销既是经济领域的斗争,也有很强的政治性。当前,传销活动呈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一是传销活动与互联网结合得更加紧密,传销活动从人员招募、产品销售。酬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实现了网络化。二是组织更加严密,一些多年从事传销的骨干分子,虽屡遭打击仍不思悔改。一些传销组织把服务器放在境外。三是违法手段更加隐蔽,传销组织往往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等幌子从事传销活动。传销与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交织在一起,目前利用传销手段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的情况较为突出。四是传销活动向中部、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扩散,骗取群众异地从事传销。五是传销组织对抗执法的手段不断翻新。传销组织化整为零,对传销人员进行行为限制和精神控制,他们对新加人人员上的第一课就是如何应对工商、公安机关的检查。一些参与人员甚至公然暴力抗法。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而且直接危害社会稳定和谐。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和总局领导指示精神,认清传销的严重危害性,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责任重于泰山和打“持久战”的思想,以保平安、保稳定、促和谐为己任,严格执行两个《条例》,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一手抓大要案件的查处,一手抓宣传教育,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周伯华局长最近在总局传达“两会”精神时强调,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意识,努力在加强监管执法中做到“四个统一”:一是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努力做到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三是努力做到监管与维权的统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四是努力做到监管与执法的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周局长的要求,将“四个统一”贯穿到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全过程。 二、根据国务院鳖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总体部署,推进打击传销工作全面开展。 总局已会同公安部建议全整办将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时间延长至今年12月。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方案》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是继续推动建立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继续推动建立完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积极推动将打击传销纳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动员社会力量,形成打击合力。总局正会同公安部积极推动中央综治委将打击传销纳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并已向中央综治委写出报告。在十届五次人大会上,也有3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建议,将打击传销纳人综治之中。各地也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同时,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发挥政治优势,充分运用各种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山东省工商机关通过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格局肥部门行为上升为党委和政府的行为,将打击传销列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山东”建设的考核内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他们的经验值得借鉴。 二是进一步加大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集中力量查处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对群众反映集中、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和传销组织一定要加大打击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传销的发展势头。总局将会同公安部等部门,继续派出工作组对传销比较猖撅的地区加强督导检查。实践证明,查处大要案件是遏制传销势头,打击传销头目、震慑违法分子、教育群众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同时加强日常巡查,严惩为传销提供出租房屋、培训场所、传销产品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不让传销有立足之地。云南省工商局的同志体会很深,他们认为,“有效打击传销,必须突出一个‘打’字,把工作重点定位在下大力查处大要案件上,每成功查处一起大要案件,都能有力的震慑其他传销组织和骨干分子,使一个县。甚至一个市的众多受蒙蔽的人员觉醒,达到敲山震虎和事半功倍的效果。”各地要继续抓好抓实大要案件查处工作,不断加大力度,决不松懈。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排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对所有的案件线索要进行登记,全面清理积案,对在查案件,要加大查办的力度,深挖细查,注意发现和查处窝案、串案。各地围绕贯彻国办方案都制定了具体措施,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做到态度要坚决、行动要坚决、处理要坚决。各地都要敢于负责,注意从有利于案件查处、有利于惩治违法、有利于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对传销、非法集资等多种违法行为交织在一起的案件,其中又确实具有传销的形式或特征的,需要工商机关认定的,该认定就认定,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其他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进行认定查处,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总局要建立打击传销大要案件备案制度,及时了解各地查处案件的情况,加强对办案工作的信息掌握和业务指导。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大要案件通报、协查、分类监管机制,树立全国一盘棋的观念,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需要时及时通报有关地区工商机关,避免工作被动,影响工作开展。要特别注意做好案件移交移送工作。总局将于5、6月再次召开打击传销案件排查会,把群众反映集中的一些地方作为排查重点。 三是加强打击传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打。防、控体系。要建立区域联打联防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整治。河北、山西、内蒙3个省(区)相邻地市已经建立了这种工作机制。广西为确保打传工作取得实效,e治区打传领导小组确定将来宾、贺州、玉林等地作为打传工作的联系点。这些制度要继续完善。要注意抓早、抓小,不能让传销形成气候。建立完善电子工作平台,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要重视整理案件资料,将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记录在案,进行跟踪管理。总局已经设立了“禁止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开通了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批露、信息发布、举报投诉、内部交流等功能,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充分发挥收集信息,分析汇总的作用,注意总结,从中掌握传销动态,发现工作的重点。各地要注意搜集掌握相应信息,积极探索开展建立档案库等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对构成案件线索的,一定要记录整理,及时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总局将制定工商系统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对各地打击传销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力量,依托“两委、两所”,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各地要不断完善“打。防、控”工作体系,努力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部门协作机制。要与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增进了解,加强配合,充分发挥工商、公安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会同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制定查处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办法。 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要认识到正确引导群众自觉防范和抵制传销行为是查禁传销活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总局正在编写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小册子和卡片。将与教育部组织部分高校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与教育部门建立情况通报。宣传教育等工作机制,积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介,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出动宣传车、现场咨询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警示提示,提醒群众认识到“天上不会掉馅饼”,“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做到“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不断加强宣传教育的覆盖力和渗透力,形成强大的舆论威慑力量。 六是依据《直销管理条例》,加强直销监管工作。在直销监管工作中,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规范直销行为,鼓励企业依法健康发展,对其守法经营行为以及对社会公益事业作出的贡献应予以肯定,鼓励他们在自律的基础上稳步发展。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苗头,要根据情况及时提醒、告诫、督促整改。积极摸索总结市场监管机制、经营者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的作用,深人执法一线加强调研,掌握情况,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加强直销监管工作。 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推进建立日常监管机制。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要求,抓好对直销活动主体的行为监管。发挥信息网站的平台作用,做好信息交换和数据储存。建立工商部门内部及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实现信息渠道畅通、信息内容共享。加强直销监管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工商机关监管直销经营活动事权划分,明确有关工商局的管辖权限和监管内容。建立直销企业信用档案,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加强对直销企业的政策指导。督促企业自律规范,建立与国家规定相适应的经营运作方式;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人员管理;引导企业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学习。严厉查处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竞争秩序。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和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的活动,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反规定从事直销的行为,将查处案件记录在案。协助做好直销企业审批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总局将保持与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商务部的情况沟通,完善征求意见工作的工作程序,了解掌握申请企业的注册情况、违规处罚情况,及时办理向商务部的反馈。 三、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能力和水乎。 一是要政治上过硬。各级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自己,不断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头。始终忠于党的事业,忠于社会主义事业,忠于工商行政管理事业。二是要业务上过硬。各级干部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避免工作中的偏差和失误,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三是要作风上过硬。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答中外记者问时,提出政府工作人员“必须秉持一种精神,这就是公仆精神。政府工作 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其他权力。”各级干部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自身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的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人落实中央《实施纲要》、总局党组《具体意见》和(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严格遵守《六项禁令》,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始终,加强结合警示教育和权力观教育活动,切实抵御住传销分子的拉拢、腐蚀和诱惑,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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