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国家镁合金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文字号】 国科发计字〔2007〕176号
【发布日期】 2007-04-13
【实施日期】 2007-04-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国家镁合金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的批复
国科发计字〔2007〕176号
 
 
北京市、江苏省、山东省、海南省、四川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委),厦门市科技局,国家林业局科技司,中科院高技术局:
  你们分别报送的相关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国家镁合金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列入2006年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计划(见附件)。现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经专家论证后确定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目标和方向、主要任务、运行机制、组建经费预算等组建方案内容,组建年限为3年。请你们抓紧与相关依托单位共同认真填报《计划任务书》一式8份报送我部。
  二、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过程中,各中心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新时期的重要性,积极支持中心建设,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发挥主管部门作用,通过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加强组建过程管理,指导组建工作,并及时向我部报告组建情况。
  三、各相关依托单位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中,要按照可行性论证报告和计划任务书要求,保证人、财、物的合理分配与使用,在着力提高新建中心工程化、产业化能力同时,注意提高其开放服务能力,通过多种途径努力发挥新建中心对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科学技术部
二OO七年四月十三日
 
  附件:
  2006年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计划

序号

计划编号

名称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预算安排

总投资

科技部拨款

部门及地方
拨款

依托单位自筹及其它

1

2006FU115X01

国家镁合金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重庆大学

重庆市科委

3000

500

500

2000

2

2006FU115X02

国家荒漠-绿洲生态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新疆区科技厅

4300

500

1500

2300

3

2006FU115X03

国家绝缘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川东材集团公司

四川省科技厅

3600

500

700

2400

4

2006FU115X04

国家竹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际竹藤网络中心

国家林业局

1800

500

500

800

5

2006FU115X05

国家重要热带作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海南省科技厅

1882

500

200

1182

6

2006FU115X06

国家钨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科技局

7000

500

1500

5000

7

2006FU115X07

国家兽用生物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江苏省农科院

江苏省科技厅

2200

500

500

1200

8

2006FU115X08

国家海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科技厅

2600

500

600

1500

9

2006FU115X09

国家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北京市科委

6000

500

0

5500

10

2006FU115X10

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山东大学

山东省科技厅

3600

500

500

2600

11

2006FU115X11

国家橡胶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省科技厅

2800

500

650

1650

12

2006FU115X12

国家网络新媒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3700

500

0

3200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